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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馆读者均可凭借书证借阅本馆随书光盘资源。
二、随书光盘借阅期限均为 5 天,所有的光盘均不提供续借服务,每位读者每次限借 1 种图书所附带的
光盘。
三、读者借阅光盘时,必须先向工作人员提供该书国际标准书号(ISBN)和索取号。
四、读者取到所借的光盘时,应立即对所借光盘进行全面检查,如发现光盘“划痕过深”、“盘片开
裂”、“漆保护层损坏”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,否则将按照“损坏赔偿”有关条例赔
偿。
五、读者归还光盘时,工作人员应对所还的光盘进行检查。凡发现光盘“划痕过深”、“盘片开裂”、
“漆保护层损坏”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可查的,或者没有条形码或条码损坏的一概由读者本人按照
相关规定负责赔偿;如发现所借光盘与归还光盘不符的将按“遗失赔偿”规定处罚。
六、违章处理:
(一)逾期罚款:读者所借光盘凡超过借阅期限而未归还者即为逾期。逾期光盘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超
期的天数计处罚金,罚金每天 1 元。
(二)遗失赔偿:读者所借光盘不慎遗失,读者应付赔偿责任。赔偿办法原则上赔偿同版原书的随书光
盘,并补交文献加工费每张光盘 5 元。如无法赔偿原书的随书光盘则赔偿 100 元。(自刻光盘
无效)
(三)损坏赔偿:
( 1 ) 轻微污损,但不影响流通使用,赔偿 5 元;
( 2 ) 污损或丢失光盘条码赔款 5 元;
( 3 ) 盘片划痕较深、盘片开裂但不影响流通的赔偿 30 元;
( 4 ) 如果光盘被水浸、油浸、漆保护层损坏、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导致光盘无法流通的按“遗失赔
偿”处理;
( 5 ) 如发现用其他光盘替换借阅光盘的按“遗失赔偿”处理;
( 6 ) 损坏和遗失的光盘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。 |